安庆师范大学教师简明情况登记表
职工号 |
系统生成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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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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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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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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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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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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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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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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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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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外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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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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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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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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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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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简 介 |
本人简要学习、工作经历、教学以及科研情况(因系统所限,限150字以内): 教 师(签字): 年 月 日 |
开课单位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教 务 处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未承担过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须经开课单位组织的公开试讲,并经开课单位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后方可开课,评议材料报教务处备案。附上教师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