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记信箱
  • 院长信箱
  • 首页
    1. 学校首页
    2.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1. 学院简介
    2. 学院领导
    3. 机构设置
    4. 规章制度
    5. 联系我们
  • 党建工作
    1. 制度汇编
    2. 理论学习
    3. 党员发展
    4. 支部动态
  • 师资队伍
    1. 教师名录
    2. 博士名录
    3. 教师风采
  • 人才培养
    1. 本科生教育
    2. 研究生教育
  • 科学研究
    1. 科研平台
    2. 科研项目
    3. 科研成果
    4. 学术交流
    5. 社会服务
  • 团学工作
    1. 团学机构
    2. 团学动态
    3. 资助工作
    4. 学子风采
  • 招生就业
    1. 研究生招生
    2. 本科生招生
    3. 就业服务
  • 校友工作
    1. 优秀校友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资源环境学院2023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流方案

    作者:资源环境学院    时间:2024-03-19     浏览: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资源环境学院大类招生专业设置情况和专业分流需要,特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原则,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特长、个人志趣选择专业。鼓励学生加强自主学习,激发学习热情。

    二、大类招生培养模式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采取阶段培养模式,即第一学年按大类培养,分流后(第三学期)开始按专业培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下设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两个专业。

    三、分流原则

    1. 尊重学生志愿原则

    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志向、兴趣、特长,在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内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2. 科学配置资源、保障培养质量原则2

    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等因素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3.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制定合理有效的专业分流机制与实施措施,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组织领导

    资源环境学院成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流小组,全

    面负责安排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院

    长、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专业负

    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等,

    院长任专业分流小组组长。

    五、分流对象

    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是指高考录取至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的学生。第一学期申请转入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的学生随同

    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生一起进行专业分流。

    六、分流专业的设置与安排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下设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两个专业,环境工程专业计划招收130左右人,环境科学专业计划招收40人左右。

    七、分流依据

    在个人填报志愿的基础上,由专业分流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学生对专业的选择优先权。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录取成绩和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当接收计划限额序位上出现并列时,并列者均予以录取。

    高考录取成绩统一折算成百分制,折算方法为:(高考录取成绩÷生源省份高考总分)×100,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50%。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以第一学年修读必修课程(附件 1)的平均学分成绩折算百分制计算。平均学分成绩计算方法为:[Σ(学分×课程成绩)/Σ 学分],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 50%。课程成绩以期末总评成绩为准,不考虑重考成绩;旷考成绩记为 0。课程成绩为等级制的按以下方法折算为百分制:成绩为“优秀”的折算为 95,“良好”的折算为 85,“中等”的折算为 75,“合格”的折算为 65,“不合格”的折算为 0。

    八、工作进程

    1. 分流指导(2024年 3~4 月)

    通过专业选择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2. 志愿填报(2024年 5月)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志愿,每人按顺序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附件 2)。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志愿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进行调整志愿。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学院要求填报志愿的学生须服从学院统一调配。

    3. 专业调配(2024 年5月)

    各专业按照第一志愿学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接收名单。若专业第一志愿申请人数超过限定人数,则按照专业分流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未被录取则调配至第二志愿。

    4. 结果公示(2024年 6 月)

    学院对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5 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异 议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向专业分流小组提出申诉意见,由分流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结果告知申诉人。专业分流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九、附则

    1. 因学籍异动降级至 2023级的学生,已经确定专业的,不再参与专业分流,自动进入原专业学习。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参加当年专业分流。 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的机会。

    2. 因缓考等原因导致缺少部分必修课成绩的学生,由专业分流小组进行综合面试考核确定分流结果。

    3. 未尽事宜由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流小组研究决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解释权归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流小组。

    资源环境学院

    2024 年3月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次

    上一篇:资源环境学院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结果

    下一篇:资源环境学院任课教师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答疑安排表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318号